福建省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级别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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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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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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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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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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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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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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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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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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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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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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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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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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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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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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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起付线2000-3000元,起付线后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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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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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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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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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30%。
三、其他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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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 如尿毒症门诊、肿瘤门诊放疗化疗等,年累计补偿最高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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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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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0元:65%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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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01元:70%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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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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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就医机构等级相关,建议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降低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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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疾病治疗自2017年起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最高报销比例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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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限额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4年最新政策,若需办理相关手续,建议通过福建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