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在中山的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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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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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一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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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二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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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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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转院: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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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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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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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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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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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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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医院:无明确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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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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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万元部分:按比例递减(如三级医院超过1万元部分按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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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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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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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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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支付超过2800元部分: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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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支付超过6000元部分: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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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连续参保满1年:仅报销1.5万元以上部分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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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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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满1年:
- 个人支付超过1.5万元部分: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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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连续参保满1年: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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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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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基层医疗机构可达50%,二级40%,三级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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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需符合医保目录且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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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医保官方渠道办理报销,避免遗漏材料影响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官方指南,具体以中山市最新医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