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并非强制全员参保,以下人群可免缴费用: 低保户、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脱贫户(过渡期内)、孤儿及部分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由财政全额或部分代缴保费。
- 低保户和特困人员: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特困供养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地方政府全额资助,确保基本医疗兜底保障。
- 重度残疾人:持有1-2级残疾证的人群,多数地区免除参保费用,部分地区需申请审核后享受减免。
- 过渡期内的脱贫户:为防止返贫,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政策过渡期内(通常为2-3年)继续享受医保代缴或补贴。
- 孤儿及困境儿童:由民政部门集中供养或散居的孤儿,参保费用由财政全额承担。
- 优抚对象:部分退役军人、烈士家属等特殊群体,依据地方政策可能享受保费减免或补贴。
注意: 具体免缴政策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或村委会,确认资格条件和申请流程,避免遗漏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