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2024-2025年生育政策及津贴计算标准,生育津贴的天数计算如下:
一、总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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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 ,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如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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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
山东新增 60天生育奖励假 ,适用于所有生育子女的女职工,期间工资由单位照发。
总天数 :98天(基础产假) + 60天(奖励假) = 158天 。
二、不同生育情况的津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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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津贴
计算公式: $$\text{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例如:某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7200元,顺产女职工可领取: $$7200 \div 30 \times 98 = 23,520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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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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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15天产假 + 相应津贴(如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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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 :42天产假 + 相应津贴(如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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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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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生育津贴需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不足1年的需补缴满1年后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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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上限 :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按全省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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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处理 :若社保发放的津贴高于单位应发工资,单位需补足差额。
以上标准综合了山东省最新政策及权威信息,适用于2024-2025年期间生育的女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