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保大病报销范围及政策要点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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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医疗费用
包括《宁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以及《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中规定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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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高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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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仪器检查、部分治疗项目(如肿瘤放化疗)、高值医用材料、床位费等个人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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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等28种重大疾病(如癌症、糖尿病并发症、精神类疾病等)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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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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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旅游或出差期间的急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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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转诊后个人自付超过起付标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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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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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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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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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工龄满15-21年80%,21-30年85%,30年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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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支付限额:20万元,个人自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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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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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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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三档,一档50%、二档60%、三档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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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支付限额:9万元,个人自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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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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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覆盖 :包含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28种重大疾病,新增活动性肝炎、抗肿瘤用药等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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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退休后无需再缴医保,可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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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支持与基本医保一站式联网结算,简化就医流程。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7-2024年宁夏医保政策,具体以2025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