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账户的参保要求并非要求所有家庭成员都必须参保,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一、参保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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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人(发起人)需参保
家庭共济账户的创建者必须是职工医保的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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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成员需参保且状态正常
共济成员(如父母、配偶、子女)必须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并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若成员暂停参保,则不支持使用个人账户共济结算。
二、可享受共济的亲属范围
根据国家医保局规定,家庭共济的亲属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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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含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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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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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注意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等旁系亲属不在家庭共济范围内。
三、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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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顺序
优先使用共济人个人账户余额,余额不足时再使用其他共济人账户;若均无余额,则按姓名排序优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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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绑定
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部门渠道绑定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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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
仅限支付被共济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个人自费部分及参加居民医保的缴费。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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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省份政策差异 :目前全国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但跨省政策尚未统一,需关注当地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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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账户与家庭共济的区别 :亲情账户仅用于展示医保信息,与家庭共济的待遇无直接关联。
总结
医保共济政策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将其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近亲属的医保相关支出,但需满足参保人及共济人均参保、共济成员范围有限等条件。若家庭成员中有人未参保,则无法享受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