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保已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无需垫资和跑腿报销,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关键亮点包括:覆盖全省所有统筹区、住院和门诊费用同步开通、支持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待遇。
四川省医保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的推进,首先体现在覆盖范围上。全省21个市(州)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已接入系统,无论参保人在省内何地就医,只要符合条件即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结算类型全面扩展。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已常态化运行,普通门诊和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费用也纳入结算范围,解决了群众频繁往返报销的难题。办理流程大幅简化。参保人仅需完成备案手续(部分情况自动备案),就医时出示有效凭证,系统自动按参保地政策结算,个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异地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规则。这意味着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就医地标准报销,但起付线、报销比例等仍遵循参保地规定。若因网络或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直接结算,可先行垫付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但需保留完整票据。
四川省医保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建议参保人提前通过“四川医保”APP或小程序查询定点机构名单,并确认备案状态,确保顺畅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