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医保大病新规定主要在保障范围、报销比例及救助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具体如下:
一、保障范围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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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覆盖病种增加
将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纳入新农合补助病种,肺癌等12种大病补助病种定额达70%,其他重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31种慢性病)也纳入门诊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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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倾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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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大病起付标准降至0.55万元,取消年度报销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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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对象、特困职工、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等可申请大病救助,救助标准根据地区经济水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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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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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比例提高
- 乡镇医院门诊报销比例达85%,免赔额200元;县级医院70%(免赔额500元),市级医院55%(免赔额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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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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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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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75%-80%、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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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分段报销
- 年度累计个人自付1.1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达75%,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三、其他关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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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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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人均不低于150元,财政补助标准提升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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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中部地区财政补助比例达80%、60%,东部地区按比例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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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补偿
- 31种慢性病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补偿,县外就医需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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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保障
- 将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生育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减轻家庭负担。
四、参保激励机制
对连续参保且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20%,鼓励长期参保。
以上政策通过扩大覆盖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及完善救助机制,进一步减轻了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