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医保政策规定,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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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 男性参保人员需累计缴费满 30年 ,女性参保人员需累计缴费满 25年 ,方可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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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 在上述总年限内,个人实际缴费年限需满 10年 。例如,男性实际缴费15年,女性实际缴费12年,均满足要求。
二、特殊工龄的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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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31日前工龄 :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 全部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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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3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工龄 :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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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缴费年限不足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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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缴费年限未达标,可 一次性补缴 或 继续缴费至满年限 ,补缴后按退休人员标准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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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年限可按 8:1比例折算为职工医保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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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条件
- 退休后仅需缴纳 大额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费 ,无需再缴基本医保费。
以上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