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大病医疗保险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 参保要求
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疾病范围
符合《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规定的病种(如肝硬化等23种门诊特定病)。
二、申请材料
- 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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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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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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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及一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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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未成年人需提供)。
- 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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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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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村)委会证明(特定群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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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复印件(异地居住人员)。
三、申请流程
- 住院期间登记
住院后需立即向所在医院医保科提交材料登记、审验,避免影响报销。
- 单位初审
将材料报单位审核盖章,单位需确认材料真实性。
- 医保中心审批
单位审核通过后,材料提交至市医保中心,经审核通过后发放《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
四、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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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按医疗费用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是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含基本医保在内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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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门诊特定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合规费用达起付线的部分纳入大病医保报销。
五、申请时间与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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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肝硬化等23种病每年5月、11月各申请一次;白血病等7种病每季度末申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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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需在出院时办理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一站式结算(需符合条件)。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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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材料需医院盖章确认,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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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时,诊断证明、住院小结及费用明细清单必须与住院病历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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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部分城市支持异地直接结算。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最新政策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院医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