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分娩方式不同分为三档:顺产270%、难产320%、剖腹产420%,同时可享受生育津贴、医疗费用定额结算及一次性补贴等多项待遇。具体政策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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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标准
- 顺产: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70%一次性支付
- 难产:按320%比例报销
- 剖腹产:最高可达420%
- 异地分娩按定额标准报销,超1万元部分需核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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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 公式:单位上年度月均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 产假天数包含:
• 基础产假90天(含产检15天)
•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 晚育假增加15天 - 灵活就业人员可享生育补助金,按省最低工资标准÷30天×98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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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
- 一次性营养补助:正常产按上年度市职工月均工资25%发放
- 医院分娩补贴:一二级医院额外补贴300元
- 产前检查费用:生育保险支付后可用医保个人账户结算
参保职工需满足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不含生育当月)方可享受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同等适用。生育津贴实行"免申即享",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后自动发放。建议通过皖事通APP或医保经办窗口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