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政策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参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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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参保范围
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户籍或居住证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参保的非全日制及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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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自主选择以社会平均工资60%-3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并享受大额医疗费用补助0.8%。
二、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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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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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按职工工资总额的6%-12%缴纳,2025年泰州地区为8.8%(含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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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按本人工资的2%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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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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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以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低于当地社平工资60%按60%、高于300%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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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按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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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基数申报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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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单位通过税务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江苏医保云”等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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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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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包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等六部分,申报时按实际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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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工资低于下限则按下限、高于上限则按上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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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缴费年限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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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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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需累计缴费满25年,女职工满20年(2000年7月前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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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时,可自愿补缴,分5年及以上两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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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达标后,按月划入个人账户70元(退休人员),退休当年可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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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破产企业需按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离休人员等一次性缴纳10年医保费。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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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处理 :未缴费月份暂停享受医保待遇,补缴后次月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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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渠道 :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线上平台或税务部门办理。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国及地方最新规定,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