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的生育津贴能领98天,这是正常生育的情况。如果符合剖宫产指征,可以增加15天;如果是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42天生育津贴。
1. 正常生育津贴时长
- 正常生育:98天。
2. 特殊情况下的津贴时长
- 剖宫产:增加15天。
-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
- 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
3. 津贴发放条件
- 参保女职工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生育当月正常缴费。
4. 津贴发放标准
- 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5. 领取流程
- 生育后,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按月发放至参保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烟台市医疗保障局或相关政府平台发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