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主要来源于职工医保缴费的“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其中个人缴纳的2%全额入账,单位缴费按比例划入(35岁以下0.8%、35-45岁1%、45岁以上2%),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定额划入(100元/月)。
北京职工医保采用“统账结合”模式,个人账户资金构成如下:
- 个人缴费部分:职工工资的2%强制缴纳,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可直接用于门诊、购药或积累。
- 单位缴费划入:单位缴纳的9%医保费中,按年龄分段划入个人账户:35岁以下划0.8%、35-45岁划1%、45岁至退休前划2%,退休后不再划入单位部分。
- 退休人员待遇:退休后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定额划入100元/月(70岁以下)或110元/月(70岁以上),与原单位缴费脱钩。
灵活就业人员按6%费率参保时无个人账户,按9%费率参保则按职工标准划入。城乡居民医保不设个人账户,仅享受统筹报销。
总结:北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与职工年龄、缴费基数强相关,退休后转为定额划拨。合理规划账户余额可提升医疗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