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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卡与原医保卡(或IC卡)的兼容性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功能整合与卡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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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整合医保功能
自2015年起,我国推进社保卡“一卡通”改革,将医保、养老金、失业金等功能整合至社保卡中,全国大部分地区(31个省份)已实现社保卡与医保卡功能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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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卡停用政策
新社保卡(含医保功能)启用后,原医保卡将自动注销,无法继续使用。若未激活新卡,原卡可暂时保留,但系统默认新卡启用后旧卡失效。
二、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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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新卡后旧卡失效
新社保卡激活后,原医保卡将无法进行任何医保相关操作(如就医、购药),且银行系统会屏蔽旧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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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功能影响
若原社保卡为金融卡,激活新卡后金融功能仍可正常使用,但医保功能将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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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与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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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设有社保卡换发过渡期,在此期间新旧卡可并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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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不立即激活新卡,旧卡内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保留,但无法使用;新卡激活后旧卡将停止发放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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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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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使用新卡
为避免功能限制,建议办理后立即激活新社保卡,并办理医保关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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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当地政策
不同地区对社保卡换发过渡期政策可能略有差异,建议通过12333社保热线或当地社保机构确认。
总结
社保卡整合后,原医保卡(或IC卡)功能将随新卡启用自动注销,无法继续使用。建议及时激活新卡并办理医保关联,以确保医保待遇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