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目前 仅限本省使用 ,尚未实现跨省互通。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省内共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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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省份
截至2025年2月,全国31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功能,包括河北、江苏、山东、河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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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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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支付门诊医疗费用、药店购药费用及居民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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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医保钱包转账功能实现,绑定时需说明使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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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省共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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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不支持跨省操作
目前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尚未全面开通,仅河北、江苏、上海等少数省份试点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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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地区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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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石家庄等14个城市试点,支持跨省向异地参保人支付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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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苏州市试点,支持跨省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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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青浦区试点,需双方均开通跨省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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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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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参保状态
家庭成员需在同一省份参保且正常缴费,跨省前需了解当地政策是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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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式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医保钱包功能,选择“家庭共济”模式,绑定家庭成员关系后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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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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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时,个人账户资金仅能用于支付参保地医疗费用,不可直接用于非参保地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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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为异地家人增加医疗保障,建议购买百万医疗险等商业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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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进展
国家医保局正在推动全国范围内的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完善,未来有望逐步实现跨省互通。建议关注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