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医保政策,2023年医保统筹资金对门诊费用的管理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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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统一月度支付限额
广州医保统筹基金对普通门诊的支付不再设月度限额,而是以 年度限额 为管理标准。具体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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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年度限额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约8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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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年度限额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约11500元)。
2023年相比调整前,年度限额分别提高了5000元和7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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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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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支付比例提高至65%,其他医疗机构及专科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提高至60%和65%(原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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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提高至85%,其他医疗机构及专科医疗机构提高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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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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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等特殊待遇与普通门诊待遇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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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未使用的统筹基金额度不会滚存至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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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医保统筹资金对门诊费用的管理由月度限额调整为年度限额,并提高了支付比例,但仍未设置月度支付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