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洛阳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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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资 :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新参保单位以职工生育当月缴费工资÷3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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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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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98天(含产前检查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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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共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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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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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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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4个月: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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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以上:42天。
- 工资差额处理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若低于,则按平均工资标准发放。
二、其他生育相关补贴
- 一次性生育补贴
按上年度洛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发放,用于补充营养、购买母婴用品等。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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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宫内节育器:2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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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出宫内节育器:2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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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结扎:1440元。
三、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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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调整 :2025年1月1日起,政策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待遇标准,并降低参保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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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保障 :包括难产、多胞胎、流产等特殊情形的产假延长及津贴增加。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解读,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