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为:顺产按98天计发,难产/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津贴金额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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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育时在保状态,配偶未就业的男性职工也可申领部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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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天数:基础产假98天(含产前15天),难产或剖腹产额外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等特殊情况按妊娠月份核定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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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月平均工资÷30×实际产假天数。工资标准高于社平工资的单位,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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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产后3个月内通过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包括生育证明、医疗费用清单、劳动合同等,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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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未就业配偶可享受50%的生育医疗费补贴;灵活就业人员需以职工身份参保满1年方可申领。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重复领取,单位需依法保障职工权益。建议提前核对缴费记录并留存医疗凭证,确保顺利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