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院级别及医疗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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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内
门诊、急诊医疗费用需超过1800元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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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3万元
- 职工个人支付15%,统筹基金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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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至4万元
- 职工个人支付10%,统筹基金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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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
- 职工个人支付5%,统筹基金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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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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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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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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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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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乡镇及社区医院5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二级400元,三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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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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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至3万元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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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至4万元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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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上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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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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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累计自付超过5000元部分纳入大病保险,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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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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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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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2.8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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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万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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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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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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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住院:一级医院200元、二级300元、三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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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安置退休人员:20年及以下85%、21-30年90%、31年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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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 基本医保年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超过部分由大病保险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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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门诊费用需符合起付标准,5000元起纳入门诊补偿,比例50%。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8-2024年政策文件,部分数据可能存在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咨询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报销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