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农合二次报销标准如下:
一、报销比例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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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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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5万元起,根据累计自付费用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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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5万元(含):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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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10万元(含):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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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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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最高报销限额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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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2015年新政策曾将最高报销比例提升至70%,但该政策已于2018年9月终止执行,现执行标准以2018年及之后规定为准。
二、其他关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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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标准
- 参合农民按每人每年14元、15元、16元三档缴费,具体档次由当地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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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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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需符合门诊慢性病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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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方可申请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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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
- 无论医疗费用多高,年累计报销金额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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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报销情形
- 门诊医疗费用、意外伤害、定额补偿病种超出限额、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转院)等均不在报销范围内。
三、申请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住院证明等材料,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医疗保障部门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