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家庭共济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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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范围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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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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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一档参保人)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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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387.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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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绑定人已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且个人账户余额为0或无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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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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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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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绑定人门诊自付费用(普通门诊、地方补充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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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绑定人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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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 被绑定人直接刷卡使用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系统自动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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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支付项目
- 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其他补充保险待遇。
三、绑定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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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流程
通过“深圳医保”公众号选择【家庭共济】→【亲情账户绑定/解绑】→添加家庭成员信息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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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关联条件
- 需完成社保卡家庭成员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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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绑操作
双方同意后可通过公众号解除绑定。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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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医保
目前仅支持深圳市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与家庭成员共用,跨省异地医保暂不支持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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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效期
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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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被绑定人已参加其他险种,需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规则综合了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及政策解读,确保覆盖最新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