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门诊统筹在定点零售药店的报销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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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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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4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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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5000元/年
该限额为年度累计上限,按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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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二级为60%,一级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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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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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覆盖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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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与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如医院)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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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若年度内医疗费用未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则无需报销;若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直至达到限额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