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就医情况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 自行就医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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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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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予支付
- 转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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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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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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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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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不予支付
- 门诊抢救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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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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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的市内医疗机构门诊:60%
- 急诊报销比例 :
- 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直接到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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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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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0%(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按规定住院的起付标准的7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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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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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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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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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30%(年度内多次住院,每次设定起付标准和个人负担比例,第二次起付标准比例为10%,个人负担28%;三次及以上起付标准为8%,个人负担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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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7%(年度内多次住院,每次设定起付标准和个人负担比例,第二次起付标准比例为10%,个人负担25%;三次及以上起付标准为8%,个人负担23%)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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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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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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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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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 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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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包括药费、辅助检查费、手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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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镇卫生院60%,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30%
- 大病补偿 :
- 报销比例根据连续参保缴费时间不同,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6.57万元、13.14万元、52.56万元
东莞医保的报销比例较为详细且复杂,具体报销比例还需根据参保人的就医地点、医疗机构级别、是否首次就医、住院次数等因素综合判断。建议参保人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在就医时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以最大化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