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需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基础
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其中:
-
月平均工资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剔除极端值(如过高或过低的月份);
-
产假天数 :根据生育情况确定,分为基础产假和特殊情况增假两部分。
二、产假天数标准
-
基础产假
全国统一为 98天 ,其中包含:
-
产前休假15天;
-
产后休假83天。
-
-
特殊情况增假
根据生育类型增加:
-
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
-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根据孕周增加15-42天。
-
总产假天数 (含休息日):
-
正常生育 :158天(98天基础产假 + 60天延长产假);
-
难产或多胞胎 :每增加1个婴儿,总天数增加15天。
三、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说明
-
实际计发天数 :按 158天 计算,其中包含每周2天休息日,实际支付天数为113个工作日;
-
特殊情况 :若生育津贴按180天发放,则可能包含未休的休息日,但法律及政策规定以158天为准。
四、地区差异说明
-
产假天数 :天津、南宁等地支持在98天基础上增加60天产假,总天数达158天;
-
政策调整 :部分地区(如西安市)曾执行180天产假,但根据最新政策(2019年)已调整为158天。
五、示例计算
以某单位职工小张为例:
-
月平均工资 :7000元;
-
顺产产假158天 : $$ \text{生育津贴} = \frac{7000}{30} \times 158 \approx 37,267 \text{元} $$
(总金额分摊到158天,每日约235.2元)。
总结
生育津贴按 158天 发放,其中包含98天基础产假和60天延长产假(部分地区)。若用人单位违规延长至180天,超出部分可能无法获得生育津贴。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