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生育津贴需通过单位或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领,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2个月等条件,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申领条件包括: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后6个月内提交材料。单位代办的,需提供职工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出生证明、诊断证明等;个人申领需额外提交银行账户信息及单位证明。
津贴计算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顺产按158天发放,难产或多胞胎增加15天。线上可通过“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线下到沧州各县区医保中心办理,审核通过后30日内到账。
注意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若单位已发放工资,津贴需返还单位。灵活就业人员需以职工身份参保方可申领,城乡居民医保不包含此待遇。确保材料完整可避免退件延误,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