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是指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高额医疗费用提供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根据相关政策,大病保险覆盖的疾病种类和保障范围如下:
1. 覆盖的疾病种类
- 住院大病保险:不限病种,只要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即可纳入报销范围。
- 门诊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和组织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血友病及地中海贫血治疗、重型精神病药物治疗、耐药性肺结核药物治疗等。
2. 保障范围
- 高额医疗费用保障:大病保险对参保患者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 起付线与报销比例: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统筹地区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报销比例不低于60%,年度支付限额可达数十万元。
3. 大病保险的作用
- 防止因病致贫:通过报销高额医疗费用,避免家庭因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 惠及范围广:2023年,全国1156万人享受大病保险报销,人均减负约8000元,最高报销金额可达上百万元。
4. 适用人群
- 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均可享受大病保险,无需单独缴费。
总结
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覆盖住院和门诊重大疾病,对高额医疗费用提供二次报销,有效缓解了患者经济压力。如果您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无需额外申请即可享受大病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