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结核病定点医院的设置需符合国家卫健委《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具备独立传染病区、标准化实验室、专职防治团队三大核心条件,确保诊断、治疗、隔离全流程规范。
选址需远离人群密集区且交通便利,门诊与住院部严格分区,传染病区配备负压病房和独立通风系统。实验室必须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标准,具备痰涂片、培养及分子生物学检测能力,并实现与省级平台的数据实时对接。人员配置上,每10万常住人口至少配备3名专科医生和5名护士,且需定期接受结核病诊疗技术培训。
药品管理实行专人专柜双锁制度,抗结核药物储备种类需覆盖一线和二线用药。医院需建立“首诊医生负责制”,确保患者从筛查到随访全程追踪,同时与疾控中心共享疫情数据。
县级定点医院的规范化设置是控制结核病传播的关键环节,需持续优化硬件设施与人员能力,才能实现“早发现、零漏诊”的防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