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慢性病申请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申请条件
需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且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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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辽宁地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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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及省级慢性病病种目录(截至2024年6月,辽宁将25种疾病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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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医疗机构确诊并取得《慢性病诊断证明书》。
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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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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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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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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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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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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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出院小结、住院记录(含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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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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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情况下需提供医保卡服务网点审核表或单位初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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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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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初审(职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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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慢性病申请表》,提交至单位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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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汇总后报人事处或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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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审核
- 社保部门审核材料,通过后发放《慢性病门诊诊疗资格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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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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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持批准书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病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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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确认符合条件后,将诊断证明提交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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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 审核通过后,患者可持《慢性病门诊诊疗资格批准书》到指定医院门诊就医,按规定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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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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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流程通常需1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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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需先通过单位初审,再自行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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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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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需定期(如每年)进行门诊复诊,以监控病情调整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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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病情变化,需重新申请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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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承担
- 门诊费用可按规定报销,具体比例因病种和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
五、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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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医保部门 :填写申请表并初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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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社保局 :材料审核及待遇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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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门诊病历核查及诊断证明开具。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医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