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保家庭共济功能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将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用于支付近亲属的医保相关费用,具体使用规则和操作方式如下: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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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对象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需满足以下条件:
- 都在浙江省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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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范围
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如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个人缴费和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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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推荐)
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微信小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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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浙里办】→【健康医保】→【医保家庭共济】→【在线填表】→上传授权书并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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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绑定亲属关系并确认账户信息,设置支付限额(默认每年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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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自助设备办理:
- 按流程填写申请表,提交授权书并完成人脸识别。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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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限制
每年划转金额不得超过职工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如嘉兴市普通居民680元/年)。
若历年账户结余不足,需先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再使用共济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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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范围
仅限合规医疗费用,如门诊、住院、药品等,不可用于非医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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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若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可能耗尽共济资金,建议提前通过商业补充保险保障。
四、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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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区使用 :若授权人及被授权人不在同一统筹区,需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申请跨区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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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失败 :若人脸识别失败,可尝试更换网络或重新验证。
通过以上方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灵活用于家庭成员的医疗保障支出,实现家庭医疗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