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类,具体报销流程、比例及范围如下:
一、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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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并申请
参保人需提交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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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核准与结算
医保机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审,审核通过后发放《费用核准拨付通知》。参保人凭通知、社保卡等材料到财务部门领取支票。
二、报销比例与标准
1. 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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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5%、二级医院8%、三级医院11%(按上年度人均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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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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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下:45岁以下职工70%、45岁以上75%、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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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45岁以下75%、45岁以上80%、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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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45岁以下80%、45岁以上85%、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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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每年20万元。
2. 城镇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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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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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上限400元/年,村级/乡级医疗机构85%、县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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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年度起付150元,支付比例与医院等级相同(三级60%、二级80%、一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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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 首付比例与职工年龄相关(退休人员85%起),剩余部分按上述分段比例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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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自费药品、乙类药品等需个人先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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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累计报销封顶线为400元,职工医保无统一封顶线(仅限住院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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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管理 :需办理门诊慢性病认定,按病种享受专项报销待遇。
建议参保人及时关注医保政策调整,保留就医凭证并按时申报,以充分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