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里办医保报销存在以下不报销情形,需特别注意:
一、医保不报销的六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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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
工作中发生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承担,医保不再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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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责任
因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第三方原因产生的医疗费用,由责任人承担。若无法明确责任人,医保可先行垫付后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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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保目录项目
诊疗项目、药品、医疗服务设施等不在医保三大目录内的费用(如整形、美容、减肥等),医保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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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
基础公共卫生服务(如疫苗接种、传染病防治)及境外就医产生的费用,医保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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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或特殊原因
因医疗机构网络故障、未刷卡(如忘记带医保码)等特殊情形垫付的费用,需在规定时间内(如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补报,逾期不予处理。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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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医疗费用需在结算年度内申请报销,2024年12月发生的费用需在2025年1月31日前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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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在杭州等统筹区外就医时,需通过“浙里办”APP或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需携带医保电子凭证、发票、病历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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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操作 :通过“浙里办”APP报销时,需确保医保电子凭证已绑定,部分操作需补充通讯地址及上传照片。
若遇到逾期未报销或材料不全的情况,建议及时联系医保经办机构(如省医保中心窗口)咨询补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