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停保后,个人账户余额仍可继续使用,但仅限支付门诊、购药等自费项目,住院报销功能将暂停。关键点包括:余额不会清零、使用范围受地域限制、特殊情况下可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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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归属权不变
停保后,医保卡内个人账户余额仍归参保人所有,资金永久有效。例如每月划入的80元个人账户部分,停缴后仍可用于定点医院门诊挂号或药店购药,但不可支付住院费用。 -
使用范围与限制
- 门诊与购药:余额可用于定点机构的门诊检查、药品购买(如慢性病用药、医用耗材),但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
- 地域差异:部分城市(如深圳)明确禁止用余额支付住院费用,而上海等地支持家庭共济(配偶、子女共用历年账户余额)。
- 跨省使用:需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且可能收取手续费。
- 特殊情形处理
- 账户冻结:若卡片遗失或涉嫌违规套现,需持身份证至医保局解冻。
- 余额提取:仅限参保人死亡、出国定居等特殊情况,需提交证明材料申请提现。
- 恢复医保待遇的补缴规则
- 3个月内补缴:次月恢复统筹报销功能。
- 超过3个月:需连续缴满6个月方可恢复,且缴费年限可能重新计算。
建议:停保期间优先用余额支付慢性病药物等必要支出,并尽快补缴医保以避免待遇中断。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医保局或通过“粤医保”“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实时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