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杭州城乡居民医保跨省异地报销政策,结合最新调整信息整理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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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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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的1.5倍,报销比例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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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跨省异地急诊抢救或已办理转诊手续,报销比例再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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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患者报销比例再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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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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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按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的1.5倍计算(如三级医院800元→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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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普遍提高5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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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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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 :按当次住院总费用的20%计算,最低2000元,最高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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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 :按参保地标准增加0.5倍(如三级医院800元→12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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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门诊就诊费用不纳入异地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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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要求 :需办理转诊证明,未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降低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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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支持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门诊费用需回参保地零星报销。
四、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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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备案地就医执行参保地待遇,转回参保地就医待遇不低于转出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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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全省统一按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结算。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全年,具体操作需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