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上海医保卡在外地使用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具体规则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开通城市
截至2025年2月,上海医保卡已与杭州、镇江、南通、常州、马鞍山、洛阳、宁波、扬州、大丰、贵阳、湖州、西宁、连云港、嘉兴、安吉和梅山等城市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在这些城市内的医保定点医院,参保人员可持医保卡直接结算门急诊及住院费用,报销周期为收据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
二、异地就医的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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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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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居民需在上海市医保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选定当地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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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长期异地就诊人员(如外出3个月以上)需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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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急病就诊需在就医前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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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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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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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费用均可报销,但需符合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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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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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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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需主动出示医保卡,由医院与医保系统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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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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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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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异地未开通异地就医服务,需先通过上海医保局指定跨区医院就医,回沪后持发票办理冲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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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随申办”APP或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异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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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药报销
- 医保卡通常不可直接在异地药房购药,需持发票回沪后办理冲顶手续。
四、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异地就医需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费用范围才能报销。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前通过“随申办”APP或医保中心确认最新开通城市及备案流程,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