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卡在外省可以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选择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目前沈阳已与北京、海南等12个省(区)市实现直接结算,门诊和住院费用均可刷卡报销,部分情况需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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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
参保人需携带社保卡到沈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和备案,审批通过后才能在异地定点医院使用。备案后遵循“就近就医”原则,未备案可能影响报销。 -
覆盖范围与结算方式
沈阳医保已与北京、海南、黑龙江等12个省(区)市联网,支持住院和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省内异地门诊购药无需备案,跨省需按当地政策执行。结算时需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需就医地支持)。 -
注意事项
- 仅限二代及以上芯片社保卡(一代磁条卡不可用),城乡居民医保卡不能异地购药。
- 报销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部分情况需垫付后回沈阳报销。
- 若遇读卡失败,需联系就医地或沈阳医保经办机构处理。
异地就医政策持续优化,建议提前查询目的地是否开通联网服务,并确认备案流程,确保顺畅使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