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直接提取
异地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 不可直接提取 ,其资金性质属于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医疗费用,与普通银行卡有本质区别。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余额不可直接提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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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若参保人员去世,其个人账户余额可凭死亡证明等材料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请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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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移民或异地转移
移民时可将个人账户余额转移至新参保地医保账户;异地转移时,原账户余额将划入新参保地账户,但不可直接提取。
二、异地就医的特殊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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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市民卡,在已开通异地结算的医疗机构可直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合规自付费用,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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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结余处理
若转入地医保部门不接受个人账户结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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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结余转入亲属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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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支付本人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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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调入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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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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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异地就医时,门诊费用需先自费垫付,再通过医保报销,个人账户仅限支付合规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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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办理异地转移或死亡支取时,需提供身份证、死亡证明、移民证明等材料。
异地医保卡余额的转移和支取均需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直接提取功能暂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