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办理医保定点资格
药店迁址后医保处理需按以下步骤办理:
一、新址医保定点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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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
新址需向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以下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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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或法人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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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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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自有房产)或房屋租赁协议(非自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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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审核
原参保地医保部门在收到材料后,将进行现场评估、公示等流程,审核通过后生成《参保凭证》。
二、医保账户转移或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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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原医保账户
在新址取得《参保凭证》后,需到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暂停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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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新参保地医保
携带《参保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新址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申请。若新址已为其他药店占用医保定点资格,需先解除原药店的医保定点资格。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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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医保定点资格审核通常需60个工作日,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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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营业执照、房产证明等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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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操作 :部分地区支持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人社局窗口办理变更,具体流程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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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区转移 :若涉及跨统筹区,需在原参保地办理终止手续,并提供异地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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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字号药店 :若原药店为老字号且延续经营,部分城市可能允许延续医保定点资格,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官网或电话核实最新流程,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