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用个人账户,后用共济账户
医保家庭共济账户在医院的使用规则如下:
一、使用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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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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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账户余额充足,优先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门诊自负段、门诊慢特病等个人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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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则由家庭共济账户支付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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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 住院时同样遵循“先用个人账户,后用共济账户”的原则,先扣除个人账户资金,不足部分由共济账户支付。
二、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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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 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等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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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 可直接使用绑定的亲属医保卡刷卡购药,注意人卡一致。
三、办理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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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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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当地社保微信公众号或“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绑定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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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确保家庭成员医保状态正常且已开通家庭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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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账户
- 可通过社保APP或线下经办大厅查询共济账户余额及使用明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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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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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资金仅限支付医保目录内的个人自付部分,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等不在保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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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优先用于本人,仅当本人账户余额为零时,才会共用配偶、子女等近亲属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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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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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结算时需同时提供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共济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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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需确保亲属卡与医保信息一致,避免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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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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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且共济账户也不足以支付,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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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关系变更需通过官方渠道办理,禁止代操作。
以上规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