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医保从异地转回本地,需根据参保类型和当地政策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转移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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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医保已中止或终止 :需在转入地重新参保或原参保地允许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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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欠缴记录 :需确保个人名下社保无欠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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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齐全 :身份证、社保卡、转出地《参保缴费凭证》等。
二、转移流程
(一)办理转入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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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地参保
若在异地重新就业,由新单位办理参保并缴费,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及申请表至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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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转出
若原参保地已中止参保,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及申请表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出手续,获取《参保缴费凭证》。
(二)提交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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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表
携带《参保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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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联系函
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向原参保地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完成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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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处理
原参保地收到联系函后,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基金转移,并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至转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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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接续
转入地社保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关系及个人账户,完成缴费基数调整后即可生效。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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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建议尽早办理,避免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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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城市(如呼和浩特市)支持在现居住地或市四区任一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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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 :医保待遇转移后,门诊、住院等报销比例可能按新参保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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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进度 :可通过当地医保热线(如0471-12393)或官网查询转移进度。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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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区转移 :需确认转入地已正常缴纳社保,部分地区需先在转入地参保再申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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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转移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随待遇转移,但可能存在跨地区结算延迟(需1-2个工作日)。
若办理中遇到问题,建议拨打当地医保热线(如0471-1239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