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大病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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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平均实际报销比例 :在50%以上,且将提高5个百分点,特别是基层门诊对慢性病诊疗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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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障 :全面推开终末期肾病、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报销比例将达到70%左右,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农村患者还可以获得民政医疗救助基金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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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个人负担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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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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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比例为80%。
- 南宁市具体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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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1.2万元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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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10万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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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20万元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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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报销65%。
- 桂林市具体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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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8000元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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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以下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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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4万元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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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6万元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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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以上报销80%。
-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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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50%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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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转区外治疗的,超出大病起付线部分合理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60%。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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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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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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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
- 特殊群体 :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对象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取消封顶线。
广西医保大病报销比例在不同情况下有所不同,具体报销比例取决于患者的医疗费用、所在城市以及是否属于特定救助对象等因素。建议患者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