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时使用他人的医保卡和身份证是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追回医保基金甚至刑事责任等严重后果。 医保凭证实行“一人一卡一码”,仅限本人使用,冒用或出借均构成欺诈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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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禁止冒用医保身份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冒名就医、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需退回资金,并处骗取金额2-5倍罚款;若涉案金额超6000元,可能构成诈骗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例如,广东云浮曾有人因冒用他人医保卡住院被追缴4900元并罚款9000元。 -
医疗机构与个人需共同担责
定点医疗机构需核验就医者身份,若纵容冒名就医将受处罚;参保人出借医保卡同样违法,双方均需承担法律责任。例如,借卡给亲友住院或购药,即使对方有参保资格,也属于骗保。 -
影响个人信用与商业保险权益
冒用记录可能导致医保联网结算被暂停3-12个月,需自行垫付医疗费用。他人就诊记录会留存于卡主名下,可能影响商业健康险的投保与理赔。 -
特殊情形需规范操作
委托他人代购药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急诊、异地就医等特殊情况需主动表明参保身份,持本人医保凭证结算,否则需手工报销。
切记:医保基金是“救命钱”,实名使用是底线。 任何冒用行为不仅损害公共利益,更会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