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3月1日起江苏省实施的医保缴费年限新规定,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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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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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满 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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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年限满 20年 ,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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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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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市 :正常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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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正常缴费满20年且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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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年限计算与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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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
- 总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国家政策统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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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标人员的处理方式
- 可选择 继续按月缴费 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或 一次性缴纳 至规定年限后享受待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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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
- 2024-2026年退休人员按新办法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比老办法多出的部分将按40%、70%、10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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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且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参照大市标准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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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时间
- 新规定于2024年3月1日正式执行,2023年6月1日前已参保但未退休的人员,需累计缴费满25年/20年才能享受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及各地具体实施细则,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规划缴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