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广州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异地使用情况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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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广州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联网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不参与直接结算 ,需回参保地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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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及相关材料,备案成功后即可使用。
二、省内跨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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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备案即可使用
广州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在省内其他城市使用,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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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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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广州市内定点医药机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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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定点机构未配备POS设备或未纳入跨市名单,需联系机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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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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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不可转移或提现
个人账户余额属于个人权益, 不可直接转移至他人账户、提取现金或退还 ,仅限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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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支取
符合条件(如退休、离职等)可申请一次性支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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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备案后直接结算费用,个人账户余额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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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市 :无需备案,直接使用,但余额不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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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管理 :不可提取或转移,特殊情形可支取。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地政策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并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完成就医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