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退休医保需累计缴费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0年,方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若不足年限,需按退休时上年度平均工资的10%一次性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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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退休时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需达25年,灵活就业人员还需满足实际缴费满10年。例如,国企工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等可计入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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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规则:年限不足者,需以福州市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10%比例一次性补缴至25年。补缴费用仅计入年限,不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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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处理:破产企业退休人员若已满25年但实际缴费不足10年,需补足10年;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需同时满足25年总年限和10年实际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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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达标后无需继续缴费,终身享受医保待遇,个人账户按养老金比例划拨(如养老金超500元按4.5%划入)。
提示:建议提前规划缴费,避免退休时因补缴金额过高增加负担。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参保或补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