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直医保和南京市医保可以共济使用,但需满足双方均为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关键亮点:共济范围已从直系亲属扩展至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8类人群),且取消起付额度限制,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直接用于支付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或商业保险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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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条件:
- 双方需为江苏省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且账户状态正常。
- 主账户人(转出方)个人账户需有结余资金,无最低余额限制(原4000元门槛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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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对象与范围:
- 覆盖近亲属8类人群,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等。
- 资金可用于定点医药机构的个人负担费用、居民医保缴费、政府指导的商业保险(如“宁惠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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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线上渠道: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我的南京”APP或“苏服办”平台创建家庭共济关系,签署电子承诺书即可完成绑定。
- 线下渠道: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至南京市或各区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需现场签署亲属关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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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则:
- 家庭成员就医时优先扣除本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自动从共济账户划扣。
- 共济资金为单向流转,主账户人不可反向使用家庭成员账户余额。
提示:共济关系建立后,建议定期核对账户使用明细,确保资金流向合规。若家庭成员参保地跨省,需注意目前仅限江苏省内共济,外省暂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