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政策有以下新变化:
一、缴费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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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 :380元/年,较上年增加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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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较上年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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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筹资标准 :每人每年不低于1020元(含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
二、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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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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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个人缴费0元,财政补助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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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个人缴费304元,财政补助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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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342元,财政补助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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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等):个人缴费280元,财政补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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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未参保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承担,断缴1年以上的待遇享受等待期3个月。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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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分档补助 :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80%、60%比例补助,东部地区按比例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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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保障扩展 :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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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使用优化 :规范基金预付工作,增强大病保险精准保障能力,起付标准不高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支付限额达6倍。
四、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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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 :出生当年不缴费,办理参保登记后即可享受次年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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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进一步推进跨省直接结算,提升流动人口医疗保障。
以上政策自2024年8月26日起实施,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