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规定明确:年度起付线50元,三甲医院报销比例5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300元。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特殊门诊病种享受更高报销待遇。
具体规定如下:
- 报销范围
- 普通门诊: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基本医疗费用
- 特殊门诊:恶性肿瘤放化疗等23种慢性病可申请专项报销
- 急诊抢救:72小时内急诊费用按住院标准报销
- 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每次就诊累计计算,全年累计超50元后开始报销
- 比例划分: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
• 二级医院:58%
• 三甲医院:55% - 支付限额:普通门诊与特殊门诊合并计算,全年不超过2300元
- 办理材料
-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 门诊收费票据(需加盖医院公章)
- 特殊门诊需提供《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
特别提示:2025年起新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年度报销限额提高至500元。异地就诊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否则报销比例下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