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内异地医保已实现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无需垫付、无需备案即可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待遇。 该政策覆盖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等医疗场景,真正实现“一卡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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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河北省内所有统筹区(如石家庄、保定、唐山等)的医保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在省内任意联网定点医院和药店直接结算。 -
结算类型
- 住院费用:按参保地报销比例和目录标准结算。
- 普通门诊:部分城市支持药店购药、门诊检查等直接报销。
- 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种纳入异地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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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无需备案: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卡即用。
- 费用结算:就医时出示医保凭证,系统自动按参保地政策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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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部分特殊治疗(如器官移植)需提前咨询参保地政策。
- 医保电子凭证需提前通过“河北医保”APP或支付宝等平台激活。
河北省内异地医保的便利性大幅提升,建议参保人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熟悉电子凭证使用方式,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