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保跨省就医可直接结算,报销比例与省内就医基本一致。
为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河南省已实现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跨省就医直接结算的条件
- 参保人员需在参保地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的信息将被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跨省就医直接结算。
- 就医地需为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在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能实现直接结算。
跨省就医报销比例
- 报销比例与省内就医基本一致:参保人员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报销比例与在省内就医时基本一致,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参保地的政策执行。
- 报销范围与省内就医相同:参保人员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报销范围与在省内就医时相同,包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
跨省就医报销流程
- 就医前备案:参保人员在前往省外就医前,需在参保地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 持卡就医:参保人员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就医。
- 直接结算:就医结束后,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 零星报销:如果参保人员在省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实现直接结算,可按照参保地的政策进行零星报销。
通过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方便快捷地享受到省外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减轻了个人垫付医疗费用的压力。如有疑问,参保人员可咨询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进行咨询。